優質的水環境 南崁溪整治擴大實施總量管制
桃園市府於105年創全國首例,公告劃設新街溪及埔心溪流域廢(污)水排放總量管制區;將在107年2月3日緩衝期滿後,要求區內事業放流水濃度符合加嚴後的放流水標準,有效控制流域內的灌溉水源,使水質無污染之虞,107年度針對重金屬銅污染嚴重且事業分布密集之南崁溪流域,全境劃定為銅排放總量管制區,其中東門溪流域劃為第一級總量管制區,而南崁溪的其他區域劃為第二級總量管制區。
桃園市為更有效控制重金屬污染相關問題,環保局自1月5日起,針對南崁溪流域,擴大實施銅總量管制,排放標準將趨嚴,強力要求水體水質的安全,要給桃園市民一個更優質的水環境。
管制對象為總量管制區內,製程、廢(污)水處理程序,使用或產生重金屬銅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,經統計目前總量管制區內管制對象為190家,以印刷電路板製造業、金屬表面處理業、電鍍業行業家數最多。
為有效削減銅排放總量,第一級總量管制區將禁止管制對象新設立;第二級總量管制區,區內新設之管制對象的重金屬銅放流水標準將趨嚴,降到1.2mg/L(與原本的標準相比,整整降低60%);對於總量管制區內管制對象不得變更增加重金屬銅排放總量,倘違規經撤銷許可後則不再核發。
桃園環保局針對南崁溪既設管制對象推動自主削減,要求排放水量大於200立方公尺/日之既設者,於公告生效後6個月內,檢具放流水銅自主削減(管理)計畫,報請本府核准,並據以實施。排放廢(污)水量每日超過1,000立方公尺之管制對象或經桃園市府認定係重大水污染源者,應於公告生效後一年內,依規定設置放流水水質水量自動監測系統予以監測。監測結果、監測儀器校正,並應作成紀錄向桃園市政府申報。
桃園環保局長沈志修表示,銅總量管制方式實施後,南崁溪水質將可逐步改善,以確保灌溉用水的水質安全。◇